常見問題查詢

QA主題:圖書資料借還││QA序號:16
Question:
沒有收到圖書館的逾期通知信件,可否拒繳圖書館逾罰金?
Ans:
不可以。 說明: (1)因為圖書館已於所借館藏資料到期之前5天、前2天及前1天提供E-mail通知服務,且該服務係為輔助、提醒讀者,故未能收到通知,不能視為減免逾罰金或延長借期之理由。 (2)讀者應經常利用《館藏目錄查詢系統webpac》查詢個人借閱狀況及所借館藏資料之歸還日期,以維護個人借書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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